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书画作品版权保护

时间:2014-01-10 16:12 来源:专攻咨询 作者:北京专攻 点击:
    书画作品属于《著作权法》保护的美术作品范围。根据《著作权法》的规定,美术作品是指绘画、书法、雕塑等以线条、色彩或者其他方式构成的、有审美意义的平面或者立体的造型艺术作品。要保护这种作品,必须具有《著作权法》的规定性和特征,也就是具有独创性和可复制性的特征。书画作品的艺术表达和它的载体具有联系,这也就造成了书画作品著作权专业性强、权利交叉和法律关系复杂的特点。
    我国《著作权法》中明确了“权不随物转”原则,规定“美术等作品原件所有权的转移,不视为作品著作权的转移,但美术作品原件的展览权由原件所有人享有。”也就是说,在一件美术作品的交易中,作为买方的收藏者获得的只是该作品的物权及展览权。而作为卖方的作者,尽管原件已归他人所有,但作品著作权仍保留在自己手中。买方若要对该作品行使复制、出版、发行等权利,就要获得作者的许可。
    在文化市场日益繁荣的今天,美术作品的著作权保护遇到了一些难题,美术家遭遇侵权的情况大量发生,侵权的方式也在不断地变化。如何进一步完善《著作权法》等相关法律法规,促进我国文化市场不断完善,实现对美术家合法权益更加全面的保护,不断激发他们的创作热情,是值得关注和探讨的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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